1.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处原副主任刘开宏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刘开宏在担任县乡公路管理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酉港镇辰护村、大友村、护东堤村等单位向上争取公路建设资金时,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4.1万元。刘开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张立新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张立新在担任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利用虚报教材发票套取资金,占有公共财物。2016年6月,张立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