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8-1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861℃

1.海西州乌兰县柯柯镇东村党支部原书记谷成双、村委会主任王炳红、村委会原主任邓扎西、村委会原会计严进才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在修建察汉诺至德令哈高速公路时,谷成双、王炳红、严进才三人利用协助乌兰县国土局征地丈量工作之便,将部分村集体草地分别登记在其三人及邓扎西亲属名下,骗取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共计55539元。2016年5月19日,乌兰县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谷成双、王炳红、邓扎西、严进才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贪污所得款依法予以追缴。

2.海西州德令哈市柯鲁柯镇民兴村村委会原主任罗忠喜侵占村集体财产等问题。罗忠喜在担任柯鲁柯镇民兴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截留土地承包费,私设“小金库”,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采取重复报账的形式侵占村集体财产10876元;借划分宅基地之名,收受他人贿赂6000元;因工作失职,造成村集体土地承包费10048元流失。2016年3月10日,德令哈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忠喜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职务侵占的集体资金予以追缴。

3.海西州格尔木市第二中学党支部原书记、校长裴增怀以高价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问题。裴增怀在任格尔木市第二中学校长期间,违反教育收费许可范围,从非正规渠道低价订购教辅资料,又以高价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将盈余的185.9万余元设立“小金库”。2015年12月,格尔木市纪委监察局报经格尔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裴增怀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4.海北州祁连县八宝镇麻拉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生财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王生财在任麻拉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优亲厚友,违规使其亲属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款2.7万元;对村级事务管理不到位、监管不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村委会主任的坐收坐支行为;在“两房”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等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把关不严,造成个别村民重复享受危房改造项目。2016年5月27日,八宝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生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