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副调研员帮人中标收受378万 称是“项目分红”

2014-03-01 来源:深圳晚报 热度:1883℃

    在四项市政招标过程动手脚,南山区两新工委原副调研员张某豪涉嫌从中收受贿赂378万元,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区一审开庭审理。

    张某豪主动和涉事公司“搭上线”

    2010年8月,南山区建设局组织招标的马家龙项目,华某公司设计方案入围投标方案前三名。2010年11月,得知这一消息后,张某豪主动结识华某公司总经理周某(另案处理),提出由自己负责协调南山区建设局等部门的关系,帮助华某公司中标该项目。

    随后张某豪介绍周某认识南山区建设局副局长许某超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周某介绍了华某公司的基本情况,了解了招标的相关信息。张某豪私自了解到该项目何时提交南山区委常委会讨论、何时定标的消息,同时还获得区领导对入围各方案的意见、看法、疑问以及各方案的缺点等关于该项目的内部信息,并告知周某。周某根据这些信息有针对性对投标方案进行修改,最终中标了设计费约500万元的马家龙项目。

    后3个项目 涉及案值5000多万元

    2011年1月,南山区建筑工务局组织招标的南山医院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张某豪介绍周某认识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南山医院项目招标负责人陈某伟等人,并向陈某伟推荐了美籍华人袁某和台湾医院建筑设计师许某吉。之后,陈某伟将袁某和许某吉加入南山医院项目前后两个阶段的评委名单,在两人的关照下,华某公司最终在第二阶段评审中取得最高分,中标了设计费约2200万元的南山医院项目。

    之后以同样的方式,华某公司中标了设计费约2700万元的茶光工业区升级改造设计项目和900万元的喀什项目。

    自称开了公司 与对方有合作关系

    为了感谢张某豪在上述4个项目过程中的帮助,2011年初至2012年中秋期间,周某通过直接送给张某豪贿赂款,或者通过张某豪的司机转交给张某豪贿赂款,以及通过自己的司机转交给张某豪的司机再转交给张某豪的方式,先后多次送给张某豪共计378万元人民币。
“我不知道这种行为构不构成受贿。”庭审之初,张某豪自辩称,自己在外开有一个公司,和周某有项目上的合作关系,所以他认为378万是前三个项目的利润分红,因为第四个项目并没有赚到钱,不过因为他2011年在澳门赌博中欠了很多债,这些钱都被他用于偿还赌债了。

    张某豪涉嫌 受贿过程

    马家龙项目,认识华某公司总经理周某,介绍周某给相关领导,私自了解内部招标信息提供给周某,周某修改投标方案,中标。南山医院改扩建设计(等3个项目),介绍周某给项目招标负责人,推荐相关人入选招标评委,评委关照华某公司,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