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官员豪宅占地四亩被控涉贪超250万 当庭与证人同时翻证

2014-03-01 来源:羊城晚报 热度:1921℃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去年被曝家住占地四亩的豪华别墅,身家过亿。高明区纪委初步查明,其贪腐金额为1000多万元。2月28日,陆帜然贪腐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豪华别墅的土地问题成为焦点。

    指控受贿250万

    去年,陆帜然被曝家住四亩豪华别墅,身家过亿。之后,高明区纪委初步查明其贪腐金额为1000多万元。

    但是,此次公诉机关仅指控其受贿人民币2388354元、港币18万元。起诉书显示,陆帜然案于2013年6月24日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曾先后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指控的受贿事实涉及6项,其中有5项涉及陆在担任高明西安、荷城区委书记,荷城街道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黄某洪等6人承接工程、收回工程款,并收取贿赂。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被曝身家过亿、家住豪宅之时,陆帜然曾对媒体称,从2006年起就有人多次在网上举报他,2010年前后,高明区纪委还因此对其进行调查,2011年,佛山市人大也对其进行过审查,均未认定他有违纪行为,他是清白的。昨天庭审时,他依然对法官坚称网络举报皆是“诬告”。其律师也辩称,2006年之后,陆帜然历经几次提拔,提拔之前都经组织审查,并未发现问题,相关举报并不属实。但是,此次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的六项受贿事实,恰恰都发生在2011年之前,时间是1998年至2004年。

    为何此前多次对他的调查均未发现问题,此次又查出其早年的受贿事实?这问题目前尚未有官方说法。

    对于陆帜然的上述辩解,公诉机关当庭回应:“虽然当时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陆帜然有违法违纪行为,但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群众的报举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辩解土地付了钱

    昨天的庭审上,主要针对陆帜然家的别墅的地皮问题。

    公诉机关指控,这块实际面积约为3.5亩的地皮,是商人黄某洪为感谢陆帜然的帮助而送给他的,作价530354元。

    虽然在接受佛山市纪委和侦查机关调查期间陆帜然承认了上述收受土地的事实,但昨天在法庭上他当庭翻供,否认指控,辩称自己没有受贿动机。他自曝,从2006年开始建造的别墅造价445万元,建房款是其家中自行支付,相比起建房款,土地费只是小数目,他没有动机去收黄某洪给予的好处,“鸡都出了,还差酱油?”

    为了证明自己,陆帜然举证称,2006年与2013年初,他曾委托其儿子前后给了黄某洪50万元土地费。不过,公诉机关当庭指出,陆之所以给黄某洪钱,是因为当时有人在网络举报陆,陆得知外界对他的评价,基于压力才给钱黄某洪,目的是掩盖犯罪行为。

    证人声称受干扰

    法庭上,证人黄某洪也当庭推翻了他在侦查阶段的证言。黄称,涉案土地不是他送给陆帜然的,而是卖给他的,2006年7、8月间,曾收取陆帜然方给的30万元,2013年初又收到20万元卖地款。

    为何翻证?黄某洪解释是其在侦查机关受到了干扰,“我当庭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是不会讲大话的。”他保证。

    检察官对黄某洪的证言产生了质疑,多次追问:“为什么你于2004年将地块划给陆,他在2006年才划30万给你?”“以你的了解,以陆的经济能力,20万是否要5年才能还清?”对此,黄某洪一一辩解。

    值得注意的是,当检察官一再追问,并询问黄某洪是否清楚陆帜然的家庭经济状况时,法庭旁听席立刻有个稍为急促并带点凶的声音说:“你怎么知道人家家里的事?”而后,黄某洪也回应称自己不知道陆家的经济情况。

    案件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