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县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应友公款报销私人租车费用问题。黄应友将个人租车产生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共计1.7万余元。黄应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2.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农合中心主任罗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罗鸣在其办公室内,收受某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000元,并将该款用于个人日常支出。罗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资阳市雁江区住建局党委委员、沼气局局长张祥利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张祥利在资阳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邀请区住建局部分职工参加,并收受礼金3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张祥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4.彭州市葛仙山镇正科级干部肖佑松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6年3月2日,肖佑松在未提前申报情况下,不请假离岗,在镇某酒店为孙子举办周岁生日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合计31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肖佑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礼金。(四川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