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阳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李保胜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安排的旅游及宴请等问题。时任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李保胜带队率市司法局、公证处7人到合肥、苏州、南京等地考察学习。考察期间绕道黄山游玩,租车费用由与贵阳市公证处有业务往来的南京某翻译公司支付,并接受该公司宴请。2016年6月,李保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考察组成员清退翻译公司支付的费用1.134万元。
2.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岩脚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院以过节费、燃油补助费等名义,违规用医疗业务收入和其他公用经费,向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72万余元。2016年6月,该院负责人吕基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副院长徐贤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印江县木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田凯私车公养问题。田凯以工作用车加油等名义,将个人私车加油费用5750元在镇计生办报销。2016年7月,田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绥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黄仲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13日,黄仲勇和妻子骆某某在本县郑场镇某山庄为孩子操办升学宴,邀请朋友、管理服务对象参加。2016年8月,黄仲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