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卢胜勇违规收受礼金和截留专项资金问题。卢胜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上提供方便,先后收受他人礼金共11.8万元。在负责小城镇建设工作时,安排截留资金共59万余元。卢胜勇安排其中46万余元资金用于处理工作用车、招待及工作人员补助等支出。卢胜勇还存在索要旅游费用等问题。2016年7月,卢胜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蕲春县彭思镇黄柏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宏亮侵占国家救助资金问题。叶宏亮利用职务便利,将村民国家救助资金据为己有,共3万余元。2016年8月,叶宏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罗田县匡河镇邹家冲村3名村干部骗取侵吞多项惠农资金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意平,村委会副主任左自强,村妇女委员兼报账员周荣珍,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合伙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侵吞国家退耕还林补贴、五保金等资金,共9万余元。其中,张意平分得4万余元,左自强分得1万余元,周荣珍分得3万余元。2016年8月,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黄石市西塞山区凉山村党支部原委员甘晓玲挪用村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等问题。2015年11月,甘晓玲在担任村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拆迁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套取国家资金私设“小金库”,金额达70万余元;挪用村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共计15万余元。2016年7月,甘晓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巴东县国土资源局野三关国土资源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张灯煌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张灯煌在任职期间,用公款为单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个人获取8793元;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8万元;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造成13万余元国有资产流失;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1.1万元;侵占公私财物7.4万余元;收入不入法定账簿,设立账外账。2016年7月,张灯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