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湟中县鲁沙尔镇河滩村党支部原书记喇占福、村委会主任霍生潘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人利用职务便利,两次接受村民吃请,违规收取村民庄廊转让管理费、水渠修建管理费共4000元入村账;喇占福在村民申请奖励性住房补助、危房补助、扶贫项目时,先后5次收受好处费共5500元,已退回。2016年4月,喇占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霍生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乡拉树岭村党支部书记马占生冒领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等问题。马占生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默许其亲属以其父(已故)名义,冒领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和养老金共10515元。2016年7月,马占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民和县峡门镇石家庄村村干部乱收费等问题。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时,该村向230户村民共收取6900元用于村招待费开支;该村20户村民迁往村河道旁集体土地时,共收取土地使用费1.1万余元,用于支付村道路硬化砂石料费用;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得孝和他人,以高于市场价格购买20扇铁门,分发给搬迁户;王得孝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家属纳入低保对象,领取8年低保金共3.2万余元。2016年7月,王得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海东市平安区巴藏沟乡下郭尔村党支部书记祁善明违规评定低保户等问题。该村用1800元低保补助金抵偿占用农户林地补偿款;对低保补助评定未按规定程序实施,而是将全村77户分为7个小组评定低保户,平分低保金共36280元。2016年6月,祁善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称多县珍秦镇六村党支部原书记彭措扎德挪用村级资金问题。彭措扎德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的3万元工作经费占为己有,用于购买私人车辆。2016年7月,彭措扎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