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11-12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36℃

1.灵川县潮田乡原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石峰套取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石峰在担任三街镇党委委员期间,利用分管扶贫工作便利,通过伪造虚假材料,伙同他人先后两次套取扶贫项目资金27万元进行私分,个人分得23万元;在担任定江镇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扶贫项目资金28.35万元借给朋友用于投资。石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寨中村党支部原书记钟泽斌等人索取财物问题。钟泽斌伙同村干部黄金养、李卓贤、祝永光等人,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便利,索取12户危房改造户及房屋倒塌户好处费共计3.3万元,每人分得6600元。4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重复申领孤儿低保补助金问题。该院在足额享受孤儿养育标准补助(含低保补助金)后,仍重复申领低保补助金53.945万元。院长彭鹏信、市民政局低保办主任覃家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陆川县清湖镇旺山村党支部原副书记何国雄截留农村低保金等问题。何国雄在协助镇政府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低保资金2.35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造成财政资金损失3.62万元。何国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各烟村党员盘永星截留农村低保资金问题。盘永星在帮他人申办低保补助过程中,私自截留低保补助1.2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盘永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