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城管办副主任陆凯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1月26日,陆凯组织带领清名桥街道所属社区书记、城管执法中队和城管办相关工作人员等30人,接受某物业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的宴请。陆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海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春兆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3月24至26日,李春兆带领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管理处主任杨智、党支部书记王鸣等6人赴河南省开封市公务出差,期间游览了开封府,并绕道前往少林寺游玩,绕道住宿及景区门票全部公款支付。李春兆、杨智、王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承担公款旅游相关费用。(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