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1-1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23℃

1.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西寇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拆迁安置部副部长吴军违规收受被拆迁人钱款问题。吴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4名被拆迁户现金共计14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被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7月,吴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新沂市新店镇胡庄村会计陆敬涵违规侵占低保户低保金问题。陆敬涵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拿本村一低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一折通”账户,并先后4次从该帐户领取低保金共计8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2月,陆敬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