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5-0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14℃

1.修水县散原中学借学习考察之机旅游问题。2016年5至6月,修水县散原中学组织学校教师分三个组外出学习考察,该校校长谢钦平,党委书记冷朝阳,副校长丁进军、黄财俊、胡新星等5人分别带队参加,期间借机绕道湖北赤壁、九江庐山等地旅游。谢钦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冷朝阳、丁进军、黄财俊、胡新星等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有关旅游费用个人承担。

2.樟树市临江镇党委副书记陈水如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12月15日晚,陈水如在镇机关食堂接待上级指导检查工作组,安排7人陪同3名来客用餐,菜品和酒水超标,餐费共计1324元,违反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陈水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资溪县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郑志有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28日,郑志有先后4次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亲戚和自己租借的车辆加油,共计838.24元。郑志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