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婺源县紫阳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汪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紫阳镇政府超标准发放岗位津贴1.7万余元,超范围向工作人员发放津贴2.5万余元。汪斌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经理张晓聪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6月,张晓聪组织吉安地区新华书店部分经理外出旅游,由民营书商王某某支付相关费用2.783万元。调查期间,相关费用已退还王某某。张晓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南昌市西湖区卫计委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张爱民等人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张爱民和干部邬元南、卫生监督所所长万莉莎,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金额分别为585.95元、814.94元、490.55元。张爱民、邬元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万莉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