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宁县巾口乡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原站长陈剑套取截留国有资金等问题。陈剑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截留国有资金26万余元存入账外“小金库”,并将其中14万余元以补助、奖金等名义发放给工作人员和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此外陈剑还私自挪用公款9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3月,陈剑(非中共党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2.弋阳县三县岭镇沙湾村党支部书记吴龙喜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4月至12月,吴龙喜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向40名申请危旧房改造农户收取资料费1.2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2017年3月,吴龙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