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江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国海进行了立案审查。
唐国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大额礼金礼卡,并向国家工作人员送礼;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此外,审查中还发现唐国海其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
唐国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唐国海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唐国海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唐国海简历
唐国海,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江苏南京人,函授大学学历,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宁县实验小学教师、副校长,江宁县新区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2003年6月任南京市江宁区委办公室主任、机要局局长;
2005年8月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任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连云区委书记;
2011年1月任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年10月任连云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连云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2月任连云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3年3月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6月,被免去上述职务。(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