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盐城市委批准,盐城市纪委对东台市政府原副市长吴晓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晓东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晓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东开除党籍处分,经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