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春明(正处级)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张春明利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便利,在相关工程项目、城市更新项目、下属职务提拔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851.5万元、港币730万元。
深圳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春明被控受贿超4000万元
2018-03-07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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