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涉嫌受贿罪被公诉

2018-03-30 来源:人民网 热度:1810℃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爱华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王爱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爱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爱华简历

王爱华,女,1963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庐江人,大学学历,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0月参加工作。

1984年11月任中房合肥分公司规划设计室技术员;

1993年7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办事员;

1993年9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规划设计处副处长;

1998年1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规划设计处处长;

2000年6月任合肥新站综合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局长;

2002年3月任合肥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1月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2017年9月11日,安徽省委免去王爱华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