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纪委对近期全省各地查处的10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失业登记科原主任科员魏平贵套取失业保险金、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魏平贵在担任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失业登记科副科长期间,假借他人身份证套取失业保险金436万余元。此外,其还收受红包礼金2.06万元。魏平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衡南县云集镇保合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魏读红骗取征地拆迁安置区门面问题。2011年至2012年,魏读红通过虚构村民信息,伪造户籍资料骗取征地拆迁安置门面,获利77.8万元。魏读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湘阴县国税局人事教育科原副科长熊艳敏虚报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熊艳敏利用担任会计等职务便利,在其经手发放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的过程中,采取虚增发放数额入账的方式,分26次套取财政资金共计58.7万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12月26日,熊艳敏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熊艳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桃源县漳江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吕磊套取国家补贴资金问题。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吕磊在审核录入粮补和林业补贴等数据工作的过程中,以他人名义虚列早稻良种补贴等补贴项目,分6次套取国家补贴资金16.94万元,并据为己有。吕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原扶贫办主任、农技站站长杨金国套取、侵占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杨金国担任洪家关白族乡民政所所长、扶贫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假借29户未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的农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9万元,将其中28万元据为己有;侵占危房改造户的危房改造资金10万元据为己有。杨金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桃江县桃花江镇财政所原副所长、信息员陈刚套取惠农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陈刚通过对桃花江镇一卡通系统中部分农业、林业和民政补贴数据进行篡改,先后21次截留、套取惠农资金共计77.06万元,并据为己有。陈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冷水滩区伊塘镇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服务站原站长曾朝阳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曾朝阳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405人身份信息,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45.95万元,并据为己有。曾朝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获得资金全部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沅陵县官庄镇老街村党支部原书记徐功平、村委会原主任冯志银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6月至2015年5月,冯志银与徐功平两人挪用老街村村集体资金349万余元用于两人参与合伙开办的某山庄建设。此外,两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徐功平、冯志银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新化县曹家镇梅花村党支部原书记谢利生套取、克扣国家移民解困避险安置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谢利生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移民解困避险安置户14人,套取国家移民解困避险安置资金49万元,将其中16万元据为己有;违规克扣移民解困避险安置户的安置资金4.3万元据为己有。谢利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花垣县花垣镇西长街社区原主任陈开军虚报冒领城镇居民养老金问题。2011年,陈开军在落实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没有认真核实情况,直接按户籍名册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导致出现40张社保卡不符合参保条件,13张社保卡无人认领。2012年5月至2017年6月,陈开军多次冒领这些没有发放出去的53张社保卡中的养老金,累计金额17.82万元,并据为己有。陈开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南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