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该区法院审理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六起典型案例。
据统计,自2010年截至今年10月,全区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740件199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75件1800人,渎职犯罪案件165件198人。2011年与2010年相比略有上升,2012年较2011年上升了19.33%。全区贪污、贿赂犯罪发案率居职务犯罪首位,法院审理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占全部职务犯罪的68.33%。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多数职务犯罪持续时间都在两年以上。如,新疆经济报社原总编辑、社长苏继赏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苏继赏从2002年至2011年的9年间,先后6次贪污公共财产共计370余万元,9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00余万元,6次挪用公款共计3000余万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老干局原局长朱建章贪污、受贿案。朱建章从1999年开始伙同他人先后5次贪污公共财产共计60余万元,两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0万元。从第一次作案至最后一次作案时间长达8年。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王彩霞介绍,为逃避法律打击,犯罪分子采取的手段不断翻新,由原来的直接收受款物或截留、侵吞国家财产转向通过合伙开公司、搞工程、委托理财、非正常经济交易、长期借用、收受干股等方式变相受贿;或利用企业改制时机,通过转变身份或混淆公共财产与非公共财产的界限,贪污国有企业资产;还有一些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利用单位制度漏洞侵吞单位财产。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今后,全区各级法院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特别是对于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除新疆经济报社原总编辑、社长苏继赏案外,新闻发布会还分别通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原常委、伊宁市原市委书记焦宝华受贿、滥用职权案;乌市沙区政协原党组书记、副主席兼沙区青峰路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兰生受贿案;阿克苏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原院长、阿克苏地区水利局原调研员尹华贪污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刘国辉贪污、职务侵占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区委原书记周斌文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