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明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8-05-1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996℃

2017年12月15日,永安市某企业为感谢张明和该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梁永荣、企业科科长黄书梅等人在项目补助资金争取、拨付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在企业内部食堂宴请张明、梁永荣、黄书梅等人,餐费共计1921元。2018年3月,张明受到撤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处分,梁永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7月和10月,张明、梁永荣曾因违规收受礼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书梅受到记过处分。(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