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顾炎兵在担任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期间,采取向同事介绍、打招呼等方式,为妻子经营的企业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得多家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业务,收取代理费共计1万余元。2018年4月,顾炎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湖北省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顾炎兵利用职务影响谋利等问题
2018-07-03
来源:中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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