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原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日前被湖北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5日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这一案件是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天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天然,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杨天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财物,数额巨大;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