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周坚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6月12日、8月14日晚,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周坚巍先后两次接受辖区内管理企业邀请,在宁波高新区、鄞州区饭店用餐。8月14日餐后,周坚巍还接受邀请,前往市内某KTV唱歌。上述餐费及KTV娱乐消费,共计人民币8224元,均由企业支付。2018年8月,周坚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由本人支付的用餐及娱乐费用已收缴。
2.海曙区横街镇环卫站原站长胡国万、工作人员张铁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等问题。2016年上半年至2017年5月,胡国万、张铁红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邀请参加旅游,人均花费人民币2500元,均由企业承担。此外,胡国万还存在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购买香烟、私车公养等问题。2018年7月,胡国万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免去站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上缴;张铁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北区慈城镇环卫部门负责人、城乡建设管理局第二党支部书记孙建宏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孙建宏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2012年和2015年期间,孙建宏还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2018年5月,孙建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镇海区澥浦镇保洁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郑育明、财务人员金贤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2月至10月,郑育明先后三次指派金贤萍使用工会经费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227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郑育明还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金贤萍还存在超标准领取工会兼职财务人员补贴问题。2018年5月,郑育明、金贤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北仑区霞浦街道河东村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胡振宏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下半年和2018年初,胡振宏在为父母操办丧礼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合计人民币4600元;2018年3月,胡振宏在为女儿操办婚礼期间,再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合计人民币14200元。胡振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胡振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上缴。
6.鄞州区首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钟公庙社区教学点负责人童坚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童坚辉通过虚增老师授课费用、套取培训费的方式私设小金库,至案发前共支出现金261409元。其中,32440元主要用于日常招待餐费支出及购买香烟水果等费用。2018年8月,童坚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奉化区锦屏街道居敬社区党委书记竺江违规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16日,竺江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小组长等赴杭州参观学习,途中赴参观点附近的三潭印月景点旅游,景点门票费用从社区集体资金中支出。2018年3月,竺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按规定上缴。
8.余姚市三七市镇菜市场场长陈海明等3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陈海明利用担任三七市镇菜市场场长、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伙同副场长陈均来、工作人员洪世杰,违反镇财务制度规定,私自截留该菜市场部分摊位费、卫生保洁费、水电差额费等,用于向该菜市场9名正式员工发放津贴、补贴等福利共计175636元。其中,陈海明分得22000元,陈均来分得21000元,洪世杰分得21000元。2018年5月,陈海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均来、洪世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9.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白沙路村党总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龚士波等4人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3月24日至26日,经白沙路村三套班子及全体股东代表大会决定,村党总支书记龚士波带队组织白沙路村党员代表和股东代表共54人,赴丽水考察学习村庄环境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期间到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和千佛山景点游玩,产生景点门票费用人民币6784元,在村集体资金中支出。2018年6月,村党总支书记龚士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村班子成员徐泽清、凌云、龚建冬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违纪费用已退赔。
10.宁海县水利局干部陈岳宽、桥头胡街道叶兴村党支部书记叶福春违规出入高消费营业性娱乐场所并接受有偿陪侍问题。2018年8月23日晚,陈岳宽、叶福春受朋友邀请,至宁海县某歌厅唱歌,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陈岳宽、叶福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象山县丹东街道环保站站长孙明月、丹东街道办事处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适违规出入高消费营业性娱乐场所并接受有偿陪侍问题。2018年8月23日晚,孙明月、林适接受象山县某营业性娱乐会所后勤负责人邀请,至该会所参与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孙明月、林适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