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国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19-01-0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861℃

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文山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国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国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以教育合作交流为名公款出国旅游;违规领取绩效奖金与职务津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陈国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漠视纪律要求,私欲膨胀,擅权妄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1月2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国忠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国忠简历

陈国忠,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文山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1975年08月——1977年09月,在马关县马白公社插队当知青。

1977年12月——1979年09月,在文山州民族工作队工作。

1979年09月——1993年01月,在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工作。

1993年01月——1996年09月,任文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6年09月——2001年07月,任文山县委副书记。

2002年01月——2007年12月,历任文山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县长。

2007年12月——2010年05月,任文山州政府党组成员、州长助理。

2010年05月——2017年11月,任文山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2017年1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