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贤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01-0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94℃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请省委批准,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贤美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罗贤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在离职及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民营企业的聘任并领取薪酬。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罗贤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违背宗旨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肆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罗贤美简历

罗贤美,男,1951年2月出生,苗族,湖北鹤峰人,大学文化,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7月至1984年4月先后任鹤峰县一中教师、副校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4年4月任恩施州体委副主任,

1986年7月挂职任巴东县政府副县长,

1987年10月任巴东县政府县长,

1990年10月任恩施州民委副主任,

1991年9月任恩施州民委主任,

2002年5月任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1年6月退休,

2013年5月离职。其中,2006年8月至2013年5月任恩施火车站片区开发指挥部指挥长。(湖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