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建筑公司前董事总经理,控告他涉嫌串谋诈骗戏曲中心建筑项目的总承建商,隐瞒在金属天花装嵌工程中使用有异于指定品牌的纤维水泥板。
朱盛龙,五十三岁,罗保盛有限公司(罗保盛)前董事总经理,昨日(一月二十九日)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被告将于明日(一月三十一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罗保盛的董事总经理,该公司是分判商,负责在西九文化区戏曲中心供应和装嵌金属天花模组面板。总承建商协兴工程有限公司(协兴)批准罗保盛使用指定品牌的纤维水泥板。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期间,与罗保盛一名合约经理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一同串谋诈骗协兴,即不诚实地导致及隐瞒在未经协兴批准而在戏曲中心装嵌金属天花模组面板工程进行时使用另一品牌的纤维水泥板。
廉署调查发现,基于上述涉嫌在有关项目中使用另一品牌的纤维水泥板,罗保盛可节省约二十万元。然而,在协兴发现事件及要求下,罗保盛其后把未经批准的纤维水泥板更换为获批准使用的纤维水泥板。
协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