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三月四日)落案起诉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一名工目,控告她涉嫌未经许可向一名直属下属的工人索取及接受共六万元贷款。
杜瑞兰,五十四岁,被控共四项订明人员索取及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
被告将于星期三(三月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食环署的工目,获调配至该署赤柱分处防治虫鼠组工作,其直属下属包括上述工人及另外二至三名同事。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至七月十三日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向该名工人索取及接受四笔五千元至二万五千元合共六万元的贷款。
食环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