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刘百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萍乡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百羽简历
刘百羽,女,汉族,1959年2月生,江西安源人,大专学历,1977年4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3年9月,萍乡市人防办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9月至1994年10月,萍乡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4年10月至1996年4月,萍乡市人防办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1996年4月至1996年7月,萍乡市国家安全局干部;
1996年7月至2003年8月,萍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8月至2004年10月,萍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外经科科长;
2004年10月至2006年2月,萍乡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6年2月至2006年8月,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教导员;
2006年8月至2009年8月,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大队大队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4月,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大队大队长、开发分局党委副书记;
2011年4月至2011年8月,萍乡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交警支队开发大队大队长、开发分局党委副书记;
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萍乡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党委委员;
2013年5月至2016年3月,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2016年3月至今,萍乡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