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普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2019-04-23 来源:贵州省纪委 热度:3389℃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剑简历

李剑,男,1970年10月生,穿青人,贵州普定人,省委党校大专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普定县公安局鸡场坡乡派出所民警;

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普定县公安局马官镇派出所民警;

1998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普定县公安局化处镇派出所副指导员;

1999年4月至2003年9月,任普定县公安局龙场乡派出所指导员;

2003年9月至2008年6月,任普定县公安局龙场乡派出所所长;

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普定县公安局龙场派出所所长;

2010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普定县公安局马官派出所所长;

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普定县公安局马官派出所所长、挂任马官镇党委委员;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任普定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任普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所长;

2017年8月至今,任普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