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周卫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卫华简历
周卫华,男,汉族,江西进贤人,196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3年12月,任进贤县工业局干部;
1983年12月至1986年12月,任进贤县工业局办公室主任;
1986年12月至1989年1月,任进贤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1989年1月至1993年9月,任进贤县公安局云桥派出所所长;
1993年9月至1998年3月,任进贤县公安局云桥派出所所长、主任科员;
1998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进贤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2003年1月至2007年2月,任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副局长兼刑侦大队教导员、主任科员;
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任南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2009年1月至2011年7月,任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政委(副县级);
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南昌市新建县副县长,新建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任南昌市新建区副区长,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年7月至今,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