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自贡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曾明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明全理想信念丧失,思想滑坡蜕变,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大肆收钱敛财;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隐匿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和录用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打麻将的方式赌博,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为他人违法犯罪行为说情;生活腐化;与黑恶势力团伙幕后成员勾肩搭背,结为“干亲家”,利用职权及其影响力为其站台撑腰、提供便利、打探消息,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助长了黑恶团伙的坐大成势,为黑恶势力违法活动提供了保护。
曾明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明全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