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核工业地质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顾青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顾青波理想信念丧失,政治上蜕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权力观扭曲,公权私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在承接项目业务、申请财政补贴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顾青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不知敬畏,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顾青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顾青波简历
顾青波,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广东东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月任河源县团委干事
1984年6月起历任共青团广东省委组织部干事、副科长、科长
1991年12月起历任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科长、副处级干部、常务会议秘书
1997年11月任清远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2年4月任清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6月任清远市副市长
2006年10月任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
2009年9月任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
2014年11月任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12月被免去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