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许县城关镇赵河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宋凤停、原会计张广玉低保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9月,城关镇赵河社区居民娄某某以本人因病不能参加劳动、无固定收入来源为由申请低保,时任党支部副书记宋凤停、会计张广玉在未认真核实娄某某申请材料、了解其家庭真实状况的情况下,在其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致使娄某某在子女均有赡养能力且一子及儿媳为国家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违规享受城镇居民低保,领取低保金4500元。2019年3月21日,宋凤停、张广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通许县城关镇毛庄村村委会原主任毛建华虚报冒领种粮补贴问题。毛建华在2012年种粮补贴申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种粮补贴面积5.19亩,截至2019年1月,毛建华共违规领取种粮补贴4380元。2019年3月21日,毛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通许县玉皇庙镇阜牛岗村党支部书记陈传成侵占村集体土地问题。2015年,在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过程中,陈传成将属于该村10组集体所有的机动地(槐树地)1.74亩,违规确权在自己名下。2019年3月21日,陈传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