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邵阳市纪委对4起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新邵县雀塘镇合兴村支部委员岳勇侵占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2012年至2017年,岳勇在担任雀塘镇原石灰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0.2万余元。此外,岳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岳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2.洞口县杨林镇原新亭村党支部书记张中田截留挪用村民退耕还林款的问题。2004年至2010年,张中田在担任原新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截留退耕还林款9.9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此外,张中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张中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3.城步县茅坪镇长乐村原党支部书记应春铁违规选聘生态管护员问题。2016至2017年,应春铁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便私自上报张某某、吴某某为生态管护员,且确定管护员名单后未在村里进行公示。此外,应春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应春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绥宁县东山侗族乡阳溪村村委委员兼秘书龙章辉虚报套取竹林道建设资金问题。2016年,龙章辉在东山侗族乡阳溪村合村改革时,利用其任职原乐荣村(并入阳溪村)支部书记的便利,弄虚作假将原乐荣村已有的3条道路纳入竹林道修建项目,套取竹林道建设资金2.2万余元。2019年3月,龙章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邵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