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了维西县保和镇原副镇长陈晓红、保和镇兰永村党总支原书记钱义袁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经查,2018年,时任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监委会主任李志军、獐子口村民小组组长李志华利用协助保和镇政府管理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的职务便利,合谋贪污安居工程款。案件发生后,维西县对保和镇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时任维西县保和镇副镇长陈晓红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保和镇整乡推进(安居)项目的镇级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验收工作不细致,未对獐子口组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实地验收;时任兰永村党总支书记钱义袁,对兰永村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疏于管理,在调离工作岗位时未认真交接工作。陈晓红、钱义袁违反工作纪律,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导致了李志军、李志华贪污扶贫项目款案件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27日,经维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分别给予陈晓红、钱义袁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