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6月6日,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省科学院产业处处长杨一兵公车私用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杨一兵在担任省科学院产业处处长期间,多次违规驾驶公车办理私事、探望亲友;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杨一兵违规领取交通补助共计6900元。杨一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省卫健委疾控处处长操秋阳违规领取专家咨询费问题。2014年12月至2017年9月,操秋阳在担任省卫计委疾控处处长期间,参加省疾控中心等下属单位举办的会议与培训活动,先后19次违规领取专家咨询费共计8460元,其多名下属违规领取专家咨询费共计10760元,造成不良影响。操秋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邹新对违规收取企业服务费负主要领导责任问题。2016年,环境监测中心站违反有关规定,以需缴纳调剂基金名义,违规向76家委托的企业擅自加收15%的服务费,共计422.6万元,缴至监测中心站账户,监测中心站给受委托的企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邹新作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对上述违纪事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省国防科技信息和卫星应用中心主任夏建锋对单位职工“吃空饷”整治不力负主要责任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期间,夏建锋作为省国防科技情报研究所主持行政工作的常务副所长、所长及省国防科技信息和卫星应用中心主任,在全省集中治理“吃空饷”工作中,对单位长期存在不在岗人员“吃空饷”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清理、整改并如实上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省人防办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龚琳违规发放奖金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龚琳在任省人防维管中心主任期间,未经上级批准,在单位组织开展的演讲、征文等竞赛和评先评优活动中,提议增设奖励费用并提出奖励标准,共违规发放奖金津贴20项共计76300元。龚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中,有的违规使用公车,有的违规收取费用,有的违规领取发放津补贴,且违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
通报强调,节假日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不松劲、不止步,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机关纪检组织要加强教育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贯通起来,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