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六月十日)落案起诉一名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流署)物料供应员及一名清洁承办商工人,控告二人涉嫌就该工人未经批核假期串谋诈骗承办商共逾九千元作为其工资,而该物料供应员另被控使用虚假文件隐瞒有关未经批核假期,致使政府额外支付逾一万四千元予该承办商。
宋汉升,三十七岁,物流署二级物料供应员,及周婵兰,六十岁,万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万成)工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宋汉升另被控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两名被告将于星期三(六月十二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宋汉升于案发时受雇于物流署为二级物料供应员,并获调派至消防处尖沙咀消防局杂货仓。
消防处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向万成判授一份为期十八个月的服务合约。万成获消防处聘用后续聘周婵兰为该杂货仓提供清洁服务。
宋汉升及周婵兰同被控的罪名指二人涉嫌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万成,即虚假地向万成表示周婵兰曾于二十六天值勤,及致使万成向她支付共逾九千元的款项,而该等款项代表须支付予她的该二十六天工资。
余下九项控罪指宋汉升涉嫌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期间使用虚假文件,即由万成曾发出的发票及每月付款核实表格,看似万成曾向消防处提供合共一千八百二十小时的工时,意图欺骗政府。
周婵兰的工作时数因此被虚假地夸大二百六十小时,消防处向万成额外支付逾一万四千元。
物流署、消防处及万成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