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环保团体前助理经理利用虚假学历及专业资格诱使该团体聘用他及向他支付共约四十万元薪金,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六月二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黄国樑,五十八岁,香港地球之友慈善有限公司(香港地球之友)前助理经理,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七月十一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香港地球之友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经一间招聘公司刊登广告招聘一名企业社会责任部项目主任,负责绿色融资工作。申请人须具备金融或经济背景。
被告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经该招聘公司向香港地球之友递交个人履历以应征该职位。该履历显示他持有香港浸会大学(浸大)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及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附属会员。
香港地球之友考虑过被告的资历及两次面试的表现后,认为他的资历超出项目主任一职的要求,建议他出任企业社会责任部主管。
香港地球之友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以月薪逾三万一千元聘请被告为助理经理。被告约一年后请辞,并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生效。
案情透露,被告受聘于香港地球之友期间获发共约四十万元薪金。
廉署调查发现,浸大没有开办任何经济学硕士课程,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设任何附属会藉。
倘若香港地球之友知悉被告的资历并非真确,该团体不会聘用他。
香港地球之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邓学正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