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东乡区珀ĝ乡政府副主任科员李爱群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9年1月8日,李爱群在珀ĝ乡北庄村工作期间,到该村委会群众朱某家中吃午饭,餐中饮用了白酒,被暗访组发现。2019年4月,李爱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昌县原水利局局长刘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刘鹰在担任县水保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和礼品折合人民币约22000元。经查,刘鹰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2019年5月,刘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溪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经理刘建林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和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5年,刘建林利用到南昌、抚州出差的机会违规报销餐费、交通费和出差补助1644.4元。2014年至2016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公务接待中多次提供酒水、香烟,并多次赠送干货、白茶和面包等土特产,合计费用35448元,刘建林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5月,刘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抚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