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对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张春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春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借开会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多次收受礼金、购物卡,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利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春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企高管,背离初心,忘本变质,官商勾结,暗箱操作,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严重损害了单位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春雷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