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抚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监督科主任科员刘剑文敷衍塞责、监管不力问题。2013年6月以来,刘剑文作为规划监督科负责人,存在未严格落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五到场”规程,导致部分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更改规划方案;对文昌商厦项目竣工验收超合理误差11.95平方米未作处罚;对建设项目规划竣工核实内容不完整、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刘剑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乐安县鳌溪镇镇长陈鹏飞管理松散、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2月,陈鹏飞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期间,对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抓落实不到位,对窗口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对窗口人员不按要求开展延时错时服务予以默认,直至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陈鹏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资溪县株溪林场副场长李光升作风漂浮、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李光升作为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经办人,在扶贫资金项目落实过程中没有严格审核把关,致使西排种养合作社养鸡、牛基建工程项目选址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后合作社倒闭并拆除厂棚,未能发挥扶贫功能。2019年5月,李光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乡区瑶圩乡农技站长陈明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乐利东学风不实、照搬照抄问题。2018年6月,陈明宇、乐利东在东乡区改进干部作风的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活动中,没有结合自身实际谈体会,照搬照抄他人或网上文章作为自己的心得体会上交。2019年5月,陈明宇、乐利东分别受到提醒谈话处理。(抚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