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日前温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鹿城区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麻良勇弄虚作假、应付考核问题。2018年9月,麻良勇主持召开大队会议,授意执法人员伪造行政处罚案件,以应付省、市两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考核。随后,该大队执法人员使用以前检查网吧时遗留下的6张他人身份证,伪造6起“个人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处罚案件。麻良勇在明知案件系伪造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立案,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麻良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岗位。
2、乐清市清江粮食管理所所长陈正亮、出纳包秀力履职不力造成公款被挪用问题。清江粮食管理所因无力偿还欠款,账户被法院多次扣划,为保障日常财务运转,于2014年12月弃用企业对公账户,以原会计蔡某某个人银行账户作为对公账户。2015年3月至2017年12月,蔡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等,累计金额160余万元。陈正亮作为单位领导,对廉政风险漏洞未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加以管控,对本单位财务疏于监督,严重失察;包秀力作为单位出纳,未参与单位账目管理,不担当、不作为,严重失职。2019年3月,陈正亮、包秀力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瑞安市原国土资源局锦湖所所长谢钦广、工作人员彭瑞正、葛凌云等人失察失职问题。2014年,瑞安市“四边三化”矿山治理工程某施工方非法开采废弃矿山宕底,擅自挖掘宕底价值35万余元。施工期间,负责土地巡查的彭瑞正、葛凌云未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没有深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工作疏忽大意、走过场,且存在虚造巡查记录等问题。谢钦广未严格督促下属认真履职,工作流于形式,最终造成不良后果。2019年3月,谢钦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瑞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葛凌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苍南县桥墩镇原方竹村党支部书记刘盛湖对异地搬迁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3年1月,方竹村村民曾某某母亲去世,死亡证明由刘盛湖亲自开具。2016年8月,曾某某申请异地搬迁资金补助时,仍将其母亲填写在家庭人口内,刘盛湖未按规定认真审核申请表,在其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情况下,草率签署“情况属实”意见予以通过,后于2018年11月被省财政厅检查组发现虚报家庭人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刘盛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温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