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钟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心存侥幸,对组织的提醒教育置若罔闻,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在担任隆昌市(原隆昌县)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严重破坏当地公安系统政治生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借机敛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多名下属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整治黄赌毒等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擅自改变局党委会决定;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名贵特产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地方特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建设和干部选任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
钟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诚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