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经开区纪工委通报了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湘潭经开区民政和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刘雨良等人在对响水乡砂塘村“三边绿化”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工作作风不实、审核验收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问题。2018年3月15日,刘雨良组织经开区民政和农村工作局工作人员肖青云,区财政局职员熊晓春,响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黄顺强、副主任刘进军,在对响水乡砂塘村“三边绿化”工程项目进行验收过程中,明知该村没有准备施工项目明细等资料,只到项目现场转了一圈就完成验收工作,验收结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事后,刘雨良、肖青云、熊晓春、黄顺强、刘进军分别在“工程规模、开工预算、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栏均为空白的《湘潭经开区“三边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2019年7月,因刘雨良还存在对响水乡“美丽乡村”“美丽屋场”项目验收走过场问题,湘潭经开区纪工委合并处理,给予刘雨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肖青云、熊晓春、黄顺强、刘进军通报批评处理。
2.湘潭经开区响水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副乡长宋文忠等人在对响水乡“美丽乡村”“美丽屋场”项目验收过程中作风不实、审核验收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问题。2019年1月15日,响水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副乡长宋文忠,副乡长冯正炎,湘潭经开区民政和农村工作局工作人员贺丹(受副局长刘雨良委托),区建设管理局黄正云,区财政局周建珍,区公用事业局何卫国,响水乡财政所所长张玲令、总会计郭路,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进军,乡水管站易汉明等人,在对响水乡塘高村等7个村“美丽乡村”“美丽屋场”20个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过程,验收走过场,检查流于形式。其中在验收塘高村“美丽屋场”项目时,宋文忠在明知该村有15栋房屋没有装修改造的情况下知情不报。参加验收的人员仅在现场听取介绍,未对房屋装修改造情况逐一核实,事后均在竣工验收表上签署了“同意验收”的意见,刘雨良及乡经济建设发展办主任周骏未参加项目验收,也补签了“同意验收”的意见,项目验收结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2019年7月,湘潭经开区纪工委给予宋文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冯正炎、贺丹、黄正云、周建珍、何卫国、张玲令、郭路、刘进军、易汉明、周骏通报批评处理。(湘潭经开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