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丽星邮轮港务总监被揭发自1999年入职后涉嫌开始受贿,并于其后8年内收受3间运输公司股东合共100万元贿款,作为雇用该等公司为丽星邮轮接载员工或入境处职员登上邮轮的条件,该总监否认控罪,案件16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据香港明报报道,被告邓广全(44岁)否认4项为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被控于1999年至2007年分别收受宏胜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吴立中、动力快轮海事有限公司股东吴国栋及柏荣运输有限公司股东陈赐雄等人,合共约100万元利益。
控方依赖两名廉署调查主任苏彦平、朱家豪,以及丽星邮轮人力资源部总监陈萱作的证供。辩方大律师指出,廉署高级调查主任苏彦平于拘捕及押解被告往返其公司,以及廉署办公室途中,曾不当地要求被告承认受贿。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自1999年加入丽星邮轮任港务经理,2004年晋升为港务及登船部总监,负责为公司推荐俗称“驳艇”的运输公司,以接载船员、入境署职员和货物往返码头及丽星邮轮。丽星邮轮及后按被告建议聘用涉案3间运输公司,至去年7月,廉署接报调查被告,他于录像会面中承认于99年至07年以一笔过或月薪形式,分别收受吴立中、吴国栋及陈赐雄合共100万元贿款。案件今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