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来宾市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副庭长郭庆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郭庆欢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郭庆欢身为中共党员、人民法官,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毫无党性原则,知法犯法,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来宾市纪委、来宾市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庆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