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8-06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191℃

1.陆川县横山镇财政所会计吴福华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问题。2017年3月,横山镇财政所会计吴福华利用收集上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材料的工作便利,伪造横山镇清平村“屋背至塘辽垌”和良塘村“吕屋至杜屋”道路硬化等2个项目民主议事材料申报“一事一议”项目,项目通过审批后私自交由其朋友黄某某承包施工,且在参与项目验收过程中明知“屋背至塘辽垌”项目实际硬化情况与申报内容不符,仍然签字同意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后,余下2.6万元项目奖补资金由吴福华占有支配。2019年2月,吴福华受到记过处分,有关涉案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玉州区大塘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钟春等2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玉州区大塘镇建设站(2016年更名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钟春、抽调干部黎健基作为危房改造审核人员,在具体核查大塘镇三和村赵某某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风不实,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村级上报的危房改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赵某某户在已获得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的情况下,2014年又重复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2019年6月,钟春、黎健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