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9-08-0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83℃

今年以来,景宁县聚焦扶贫惠农等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日前,该县通报了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沙湾镇道化村原村委主任韦小东挪用互助会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期间,韦小东利用担任道化村发展互助会会长的职务便利,前后四次私自挪用互助会专项扶持资金34.1万元归个人使用。2017年7月,该款已归还至互助会账户。此外,韦小东还存在虚报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6月,韦小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澄照乡东畔村党支部书记雷志超、村委主任夏日亮、村监会主任夏远发、支部委员杜庆三违规发放误工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期间,雷志超、夏日亮、夏远发、杜庆三等人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向村干部、村民发放误工费14.838万元;以餐费、误工费名义虚报套取集体资金2.995万元违规用于村务开支。此外,夏日亮还存在挪用集体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1月,雷志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日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远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庆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家地乡芎岱村党支部书记陈希武等人套取资金用于村务开支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陈希武等人以支付毛竹森林抚育款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3万元用于村务开支;未按规定将电站补助款0.9万元存入村集体账户,并违规用于村务开支。2019年5月,陈希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坑镇汤北村原党支部书记汤再和、原村委主任吴伟海、原村监会主任汤长东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汤再和、吴伟海、汤长东等人通过伪造项目合同、虚构名义等方式套取项目补助款、村集体资金共计32万元,并违规用于账外管理使用。此外,吴伟海还存在插手干预村级工程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6月,汤再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伟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汤长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