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8-14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961℃

为加强警示教育,湛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原坡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股长钟永发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流于形式问题。钟永发在担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股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审查、监管、验收职责,审核把关流于形式,致使承接区农村劳动力培训业务的两家培训机构开具虚假就业证明、录用证明通过验收并申请获得培训费,导致区劳动力培训专项资金损失910278.4元。对此,钟永发负有直接责任。钟永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钟永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退休待遇被取消,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徐闻县下洋镇人大原秘书、社会事务办原主任、民政办原主任黄智凯消极对待群众诉求、故意刁难群众问题。黄智凯身为党员干部,在负责下洋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全面工作期间,没有按照规定对下洋镇后岭村村民杨某献为其因病瘫痪的母亲许某英申请低保问题进行核实,只要求许某英到县残联申请残疾鉴定,否则就认为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且对杨某献要求尽快审批其母亲低保申请一直不予答复,而后还主动向杨某献提出借用5000元的要求。在未满足要求后,黄智凯对许某英的低保申请便不再进行核实,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黄智凯负有直接责任。黄智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黄智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退休待遇被取消,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雷州市雷高镇党委原书记黄祥再、覃斗镇党委原书记梁采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黄祥再、梁采猷身为镇党委书记、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没有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较少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线索排查少、质量不高、结案率低,宣传工作不深入,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知晓率不高、参与不够,被中央督导组督导时发现并在反馈会上指出,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黄祥再、梁采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黄祥再、梁采猷被免职。

四、吴川市环境污染监理所执法一组组长何杰辉在环境问题监督管理过程中失职失察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针对群众举报吴川市银雨蛋白饲料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污染环境,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问题,何杰辉多次到现场执法检查,但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不负责任,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既没有留意跟踪企业原材料的变化情况,也没有主动实地采样检测废气及走访周边群众进行调查取证,且没有对此作出结论。对此,何杰辉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何杰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湛江市纪委监委)